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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乌旗人民法院新闻宣传工作情况调研
西乌旗人民法院新闻宣传工作情况调研
  发布时间:2014-05-14 16:07:01 打印 字号: | |
  法院新闻宣传工作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了解法院工作的重要途径,是法院展示自身形象,提高影响力的重要“窗口”,尽管近几年法院新闻宣传工作较过去相比,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总体而言还有很多不尽人意的地方。有许多群众,特别是农牧民群众,还不甚了解法院工作,个别群众甚至不知道法院是做什么的,因此,加强法院新闻宣传工作,让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了解法院工作,进而理解、关心、监督、支持法院工作,树立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显得尤为必要。下面笔者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就新闻宣传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谈一些意见和看法,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以求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

 一、我院新闻宣传工作的现状 

 1、法院新闻宣传职责分工。我院现有正式干警39人,劳务派遣人员6人,共设立14个内设庭室,新闻宣传工作由院政治处负责管理,政治处内目前只设有一名兼职信息员,去年又暂时设立调研组,由一人兼职负责撰写院领导讲话材料、法院工作报告、调研、信息宣传工作以及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法院信息人员分布情况。尽管我院有干警45人,但仅有一名专门从事信息宣传的人员,各个业务部门的人员除办案外还兼职撰写信息调研,有很大一部分信息调研是由实习生或临时聘用人员来完成。业务庭实际只有个别的干警愿意写一些新闻宣传材料,但也只局限一些干警的思想动态,案例分析,大部分干警是为了完成任务而完成任务。

  3、物质装备及办公条件。当前我院拥有电脑量基本达到人均一台,各部门和人民法庭基本配有一台打印机和复印件,在网络建设上,只有个别部门及院领导配有一台电脑可以与互联网连接,其他业务庭室只配有内网。

 二、当前基层法院新闻宣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信息宣传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尽管我院的信息宣传工作逐年上一台阶,尤其2013年成绩喜人,创历史最佳,全年在人民法院报、光明网及自治区媒体共计刊登宣传报道21篇。但个别领导和部分干警都存在重审判轻宣传的思想,认为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审判和执行才是法院的工作重心,法院信息宣传工作只是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附带,是可有可无的工作。表现在日常工作中,就是一线干警对宣传不够重视,不注意身边的宣传亮点,不注重收集身边的宣传素材,即使有很好的宣传素材,也不愿意去宣传。

 2、信息人员不足。当前,基层法院本身就存在案多人少的现象,干警大部分精力用在了办案上,很少有时间去考虑法院调研、信息宣传工作。况且,我院各部门没有专门的信息员,多数由书记员来完成,但目前一个部门连一个书记员都达不到,有的几个部门共用一个书记员,书记员在平时工作中身兼多职,既要干书记员工作还要搞内勤必要时还得跟主办法官下乡。法院信息宣传工作主要由政治部的一名内勤兼职承担,院信息工作人员严重不足。

 3、信息宣传内容深度不够。法院工作的重点在审判执行和队伍建设上,法院也紧紧围绕这两个方面开展宣传,但内容单薄,影响不大,在队伍宣传上,以工作动态居多,在深度报道队伍建设的举措、推出先进典型等方面少;在审判执行工作宣传上,以单个案例宣传居多,对审判执行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新举措以及各个阶段的重点工作宣传少。在当地群众喜闻乐见的电视上宣传少,对宣传法院、树立法院形象上工作还做得不足。

 4、与新闻媒体沟通交流不够。要想扩大法院的社会影响,多方位、多层次、多渠道宣传法院工作,离不开新闻界的支持和配合。但目前基层法院普遍存在与报刊、杂志、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缺少沟通和联系,致使法院许多工作亮点、感人的先进事迹没有宣传出去,使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缺少了解,影响了人民群众对法院的满意度。

 三、加强法院新闻宣传工作的对策 

 1、提高认识,从思想上重视调研、信息宣传工作。基层法院特别是基层法院领导必须要提高对法院信息宣传工作的认识,要深刻认识到人民法院的信息宣传工作是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职责,要将法院信息宣传工作和审判执行工作一并列入法院重要工作日程,要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要提高干警对法院宣传工作的认识,教育干警彻底改变重业务轻信息宣传、信息宣传工作可干可不干的错误认识,逐步形成院领导重视信息宣传工作,全院干警人人参与法院宣传工作的良好氛围。

 2、设立专门宣传机构,形成信息宣传工作常态化。目前,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市中级法院为了便于管理均将法院宣传工作归口了政治部,在政治部设立了专门的宣传机构,如宣教处、宣教科,基层法院应按照上级法院的设置,也将法院宣传工作归口政治部,在政治部设立专门的宣传机构,可以称宣传组,安排1-2人专门从事法院宣传工作,形成信息宣传工作常态化。同时,要在各庭室局队设立兼职的法院信息员,并给兼职信息员下达必要的指标任务,法院也应当安排一定的经费,给兼职信息员必要的经济补助,以提高其信息宣传法院工作的积极性。

 3、培养人才,加强法院信息宣传队伍建设,强化培训,提高宣传人员整体素质。现有法院干部普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而欠缺新闻专业素质,因此,撰写的稿件质量不高,上稿率低,因此,必须要加强学习培训,一是要加强政治洞察力、政治敏感性、政治敏锐性的学习,撰写的稿件必须与党和国家政策保持高度一致;二是要是要抓好信息宣传骨干的培训工作。应当组织信息宣传骨干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宣传培训,到上级法院跟班学习,还可以组织信息宣传骨干到报社、电视台跟随记者采访学习,不断提高信息写作水平和技巧,也可以适时邀请驻地媒体记者、编辑来授课,提高信息的写作水平。三是要发挥传、帮、带的作用。信息宣传队伍的培养要注重长期性和稳定性,在一定的时间内要相对固定一批宣传骨干,老同志要搞好传、帮、带,新同志要比、学、超,切实将法院信息宣传工作的“接力棒”传下去。

 4、沟通联络,扩大法院信息宣传面。一是要法院宣传部门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联络,因法院信息宣传的第一材料往往掌握在各业务部门,因此,要经常与各业务部门联系沟通,促使其尽快报送信息、提供信息材料,为撰写稿件提供基础条件。二是法院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络,要主动与新闻单位联络,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可以与广播电视台、报社携手,在电视台、报纸上开办专题栏目,以便将重大、典型案件审理情况及法院工作的亮点、司法为民的措施、先进典型人物和事迹通晓到社会各界,以增进社会各界对法院和法院工作的了解和支持。第三,要加强与上级法院的沟通和联系,重大新闻事件要主动和上级法院宣传部门联系汇报,以争取其支持,要积极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宣传培训,以便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

 5、建立机制,形成大宣传的格局。一是建立健全考核机制。要把新闻宣传工作作为一项基本内容列入岗位目标责任制,作为绩效考核的一个重要内容,从制度上提供有力的保障。同时还要将新闻宣传工作量化分解到每个干警身上,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形成人人参与的“大宣传”局面;二是要建立和完善奖惩机制。要制定相关奖惩措施,要与年底评先奖优挂钩,对完成好的的部门和个人给予重奖,对完成差的给予重惩。三是要建立考评制度。每年坚持做到月统计、季通报、半年一检查、一年一总结,及时掌握进度,发现落后的及时督促;四要落实必要的宣传经费和奖励措施,有效调动工作人员撰写宣传文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搞好法院宣传工作,对于推动审判工作不断发展,促进法院队伍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制宣传,具有积极的意义。大力加强法院新闻宣传工作,有利于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了解,进而理解、关心、监督、支持,确立司法权威,树立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有利于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引导他们知法、守法以及同非法、违法行为作斗争,积极推进当地辖区的平安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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