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乌旗人民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进行着日常的网上立案审核工作。有一位当事人郝某在网上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车某赔偿因暖气管破裂漏水导致的损失一千余元。经过与郝某的电话沟通,了解到郝某也无法提供有力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郝某虽多次试图联系车某,但车某却逃避现实,不愿承担赔偿责任,只好诉至法院。由于案件的标的额较小,立案庭工作人员便向郝某解释了诉前调解的优势,西乌旗人民法院不仅有专业的调解员,而且调解时间短,且不需要支付诉讼费用。调解成功后,相关法律文书还会获得司法确认,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当事人郝某某当即表示同意将其诉讼案件转至诉前调解程序。
当天下午,调解员迅速了解案情后,在郝某的陪同下,前往被告车某的居住地展开了上门调解。经过调解员的努力说服,车某当场支付了1000元的赔偿款,而郝某也当场递交了撤诉申请书。
西乌旗人民法院秉持“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司法理念,在司法便民利民上再加力,从小处着手,从细节做起,聚焦小切口精准发力,切实增强办实事的温度、深度和力度,严格把关和审查每起案件,体现了司法工作的高效和质量,从而增强了公众对司法工作的信任和支持。